2014年6月9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杭州小和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清算资产处置的复函》(浙财资产[2014]26号),批准学校对原杭州小和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和山公司)清算资产进行处置,至此,小和山公司清算资产处置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00年8月,学校为办学需要,与浙江明日实业有限公司投资重组小和山公司,学校在小和山公司租赁土地上建设了新的校区。至2010年7月,小和山公司清算并完成注销,学校出资征用了明日公司应分得资产,注销后清算资产长期闲置,学校对小和山公司的对外投资也未做调整。
为盘活资产,2013年学校启动小和山公司清算资产处置程序并成立小和山公司资产清算处置工作小组,在原清算基础上开展后续工作。就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多次咨询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查阅了大量的企业清算资料和会计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员,梳理2006年至2010年期间企业清算分配的整个过程。并对小和山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对公司实物资产组织实地盘点,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审计,清查核实公司资产,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小和山公司清算资产处置方案,该方案获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的批准。
浙财资产[2014]26号文件对小和山公司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标志小和山公司清算资产处置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公司资产不再继续闲置流失减值,文件同意学校核销小和山公司的对外投资,更有利于学校资产资金的账实相符;同时也使小和山公司资产盘活工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资产权属关系确定后,资产公司对小和山公司划转资产进行装修,改造等有法有据可依。有利于招商招租等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